我校公费医疗医药费年底结算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15
发布部门:校医院 | 通知分类:校内通知 | 2017-11-13 17:03:01
一、2017年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间:
和平街校区离退休人员报销时间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全天教职工和学生报销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
望京校区离退休人员报销时间是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
良乡校区教职工和学生报销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
以上时间是2017年门诊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间,公费医疗门诊费用结算不跨年,过期作废。
二、住院费报销:
1、2017年12月31日以前出院者,请于出院后一周内把住院单据交到卫生所(和平街校区)、医务室(望京校区),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北京市医保中心审批。
2、2017年12月31日不能出院仍需继续住院治疗者,请于2017年12月31日和医院做住院费用的“在院结算”,并于2018年1月4日把住院单据交到卫生所(和平街校区)、医务室(望京校区)。北京市医保中心将于2018年1月初进行2017年全年公费医疗费用结算,过期不交,北京市医保中心不予审批。
三、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医药费报销将于寒假后正常进行。
请各位师生互相转告!未能按时报销者,后果自负!
校医院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