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的安排,2018年1月份和2月份均不再进行门诊医药费的审核报销,门诊药费的审核报销工作将于寒假开学后的2018年3月份开始,请全校师生在2018年3月份报销日务必结清自己2017年12月份报销日之后的所有门诊药费。
2017年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的相关材料务必于1月4日交到校医院。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限报销,后果自负。
请大家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