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公费医疗报销流程和时间的通知(试行)
来源: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时间:2013-04-09
关于改变公费医疗报销流程和时间的通知(试行)
1、患者在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费用,要求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将相关票据送到卫生所主管公费医疗审核人员审批后,转给财务报销人员,纳入门诊医药费报销; 报销比例: ①离休报销100% ②退休职工报销90%
2、财务报销人员将药费按照西药、中药、检查费、化验等十几项汇总录入公费医疗报销系统,并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打印形成一式两联的报销单,让患者现场签字、确认,第一联连同报销单据一起交给财务记账,并作为打入工资卡的数据依据,第二联由患者保存;
3、财务报销人员将当月票据整理、勾兑,打印出药费报销人员名单,药费金额将在本次报销药费的次月10号之前打入报销人员的离退休工资卡内;
4、门诊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每月10号以后(含10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报销药费: 西校区:每周二全天报销离退休职工的医药费 东校区:每周四上午报销离退休职工的医药费 注意事项:每人每月只限报销门诊药费一次。
5、各类人员当年12月报销截止日后产生的医药费,寒假前报销有效。
二、住院医药费报销流程:
1、患者出院后要及时将所有住院票据送到卫生所,由主管公费医疗审核人员对患者住院票据进行初步审核; 报销比例: ① 离休报销100% ②退休年度内住院费支出在10000元(含)以下报销95%,以上报销97% 。
3、卫生所医疗审核人员和财务报销人员将患者住院票据及所制作的各类人员住院费报销明细表报送市医保中心审批,待批复回来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4、由财务报销人员根据市医保中心批复后的金额将其费用录入公费医疗报销系统,通知患者本人前来财务处结算住院费,并打印形成一式两联的报销单,让患者签字、确认,第一联连同报销单据留存财务处,并作为打入工资卡的数据依据,第二联患者保存。
5、财务报销人员将当月票据整理、勾兑,打印出住院报销人员名单,住院费报销金额将在本次结算住院费的次月10号之前打入报销离退休人员工资卡。
此通知自2013年5月1日起试行。
医疗处、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