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指南

银龄专家登记指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09

根据教育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高校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推动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发展,我校每年遴选组织优秀退休教师对口支援滇西应用技术大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银龄教师西部支援计划”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离退休党委将建立银龄专家库,对有意向老师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统计。有意愿的老师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

 

 

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简要说明

为做好银龄教师选派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完成选派任务,现就“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做简要说明:

1.应聘条件

1)学校退休教学科研人员(不含返聘人员),申请线下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申请线上教师年龄一般在75(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2.岗位职责

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鼓励通过在线教育、微信辅导、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高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

1)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时间不少于1学年)

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鼓励考核合格的长期银龄教师连续支援服务。

2)短期和远程教师

短期和远程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结合受援高校及受援学院具体需求,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3.保障措施

(1) 经费保障

●长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按月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受援高校自行负担。

短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

通过远程教育、同步课堂、远程传帮带方式援教,课时费为100元/课时。

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高校相关标准执行。

受援高校提供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援派高校提供派出前体检费、遴选工作经费等。

(2) 政策保障

教师援派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长期援派教师,享受受援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单位报销一名家属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受援高校应为援派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 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与保障措施。

援派高校要关心关注援派教师及其家属,全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负责提供远程授课设施设备,协助受援高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援派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援受双方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校内医疗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灵活提供补充支持。患有慢性疾病需定期开药的教师,援派高校应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援派期间生病或受伤的教师,参照受援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