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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全面恢复医药费线下报销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9-16

    2022下半年从即日开始全面恢复线下医药费的报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销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记录且七日内无离京史的经审批入校。

    一、门诊医药费报销:

    1.报销时间及地点:

    1.1 每月10号以后的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西校区工会四楼(教工食堂楼上的四楼),离退休老干部医药费报销。

    1.2 每月10号以后的周三上午8:00-11:00,西校区校医院,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医药费报销。

    1.3 每月10号以后的周四上午8:30-11:00,望京校区老干部处,离退休老干部医药费报销。

    1.4 每月10号以后的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良乡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

    2.门诊医药费报销所需提供材料

    2.1 交费票据(要求:必须注明医疗号/职工号/学号和电话号码,避免重名无法录机)

    2.2 药品处方(有药费的要求必须提供药品处方,如无药品则无须提供)

    2.3 明细单(票据表明“明细另行打印”字样的应提供明细,特别是交费票据上未注明“无自付”、“有自付“、”全自付“或”甲类“、”乙类“、“丙类”字样的,必须提供)

    2.4本人医疗证、校医院开具的校外就医转诊单。

    二、住院费报销:

    继续沿用以前的报销方式,按要求应在出院一周内将材料提交到校医院。住院材料(包括住院收费票据,收费明细,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上一定注明医疗号和手机号)交到校医院签字初审和北京市公疗管理部门复审,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去财务签字确认报销。如果没有预借支票的且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金额的可在提交材料时填写《(无需现场签字)住院费报销申请单》则该笔住院费报审核完成后将由财务直接将报销金额转入报销人的银行卡,不再电话通知。

    温馨提示:本年发生的门诊医药费本年完成报销,跨年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