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公费医疗医药费年底结算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2-03
2024年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间:
和平街校区离退休人员: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全天以上时间是2024年门诊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间,公费医疗门诊费用结算不跨年,过期作废。鉴于每人每月只有一次报销机会,2024年12月份报销日之后的所有门诊药费务必在2025年3月份的报销日结清。2025年3月后将不再审核2024年的门诊药费。
住院费报销: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出院者,请于出院后一周内把住院单据交到校医院,校医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北京市医保中心审批。
2.2024年12月31日不能出院仍需继续住院治疗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和医院做住院费用的“在院结算”,并于2025年1月4日前把在院结算的住院单据交到校医院。北京市医保中心将于2025年1月初进行2024年全年公费医疗费用结算,过期不交,北京市医保中心不予审批。
3.2025年1月、2月住院单据请于2025年3月10日之后的第一个报销日交校医院。
其他事项:
合同医院是北京中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票据,按照规定转诊的,不用再把票据交校医院审核,校医院将通过后台数据审核医药费,2025年1月、2月符合国家公费医疗相关管理规定的票据将与3月份的票据一同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2025年1月1日以后的医药费报销将于2025年3月正常进行,2025年1月、2月不报销。
请各位离退休教职工互相转告,按时报销。